【圆明网】四川万源市大竹镇农民唐茂廷七月二十九日向最高法院、检察院邮寄对江泽民的控告书,他说:“十六年来,被告江泽民命令地方各级“610”非法组织迫使国安、公安警察、乡镇政府及社区、村社人员参与违法犯罪,我们夫妻遭受了长期被监视居住、十多次被非法入宅骚扰、五次被抄家抢劫、五次被绑架并关押拘留、判劳教一次、关洗脑班黑监狱迫害一次。妻子被暴力绑架致重伤后含冤离世。”目前,唐茂廷的控告书已被二高签收。
一、唐茂廷自述自己和妻子王显银修炼法轮功的经过
一九八五年秋,我在镇办水泥厂因公致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当时妻子(王显银)亦患有严重的慢性胃炎、心肌炎、贫血等多种疾病,多年来我们夫妻俩四处求医治疗都无法根治。
正当个人和家庭生活处于痛苦绝望之际,一九九八年三月的一天,我从外地回家偶然看到附近墙壁上挂着一张关于法轮功的义务教功简介后,于是当晚我和妻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寻访到炼功点,与众人一起开始学炼法轮功。
王显银 |
在法轮功的修炼过程中,我们夫妻俩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修心向善,凡事重德,修去了过去在名利面前争来斗去的恶习,暴躁的脾气改变了,家庭变得和睦相处;通过“真、善、忍”高德大法修炼心性,我们遇事先考虑别人,内心变得为人忠厚善良、做事表里如一、言而有信、在社交往来中不撒谎不欺骗,比如生意买卖中,经常遇到别人多给的五十或百元劵我们都是主动退还客主,守信用,真诚待人,迎得众人的信赖和好评。
我们夫妻俩修炼法轮功不到三个月时间,我原先二级视力低残的眼睛不戴眼镜能正常視物看书了,急性肾炎消失了;妻子身患多年的各种沉疴顽疾不翼而飞,身体恢复到正常人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从此以后,我们俩丢掉了多年不离的药罐罐!身体恢复了劳动能力,从此以后,再不为家中承包地上的农活无力耕种、一家老小的温饱问题无能解决发愁了。
二、唐茂廷在控告书中陈述一家被迫害情况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午,我在流离到开江县灵岩乡时,因在乘坐的公车靠背上书写了“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标语被人举报,遭到开江县灵岩乡派出所与开江县国保大队劫持绑架并搜身(身上腰带里的985元现金连同腰带和一个传呼机被劫走,当时也没给我出示现金及物件收据(审讯笔录中有此记录)。傍晚,我被送到开江县二里半看守所关押迫害。
酷刑演示: 野蛮灌食 |
在此34天的非法关押期间我因拒绝在非法拘留单上签字,坚持以绝食抗议绑架关押,多次遭到李姓等狱警与同监室的多个嫌犯强制“灌食”迫害。他们一群人将我的头和手脚仰面按在地上用“尖钳”撬开我的牙齿,再插入计生专用工具—“扩宫器”野蛮灌食,我的满口牙齿全被扭掉扭松,事后导致牙周炎,牙根裸露牙齿逐渐坏死脱落,不能正常嚼食食物,全靠佩戴假牙维持生活(有牙腔照片为证)。
唐茂廷被野蛮灌食造成牙齿坏死脱落 |
关押中受到狱警和同监室嫌犯的虐待、精神恐吓,在此我被关押34天时间,一直被强迫睡在水泥地板上,身体极度虚弱,无力行走。每次审讯中狱警指使狱犯将我仰面架起从监室拖进拖出,经常受到拳脚相加。在审讯逼供中,因为否认回答他们栽赃给我的指控,当场我被一便衣警察扇耳光而打倒在地,他边骂边用穿着的黑色尖皮鞋恶狠狠的踩我的头,然后用皮鞋尖暴力朝我的腹部、腰背脊柱猛踢乱扎,痛得我全身抽搐,直冒冷汗,自己已预感到腰脊受到严重伤害。但开江监狱草菅人命,完全拒绝了我的医检治疗请求。
八月一号开江县公安局“610”头目与公安局某指导员(不知姓名)俩人将我押送移交万源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关押于万源市第二看守所。因身体伤害情况严重,身子腰腹弯曲阵痛,食水不进、身体出现极度虚弱危险状态,狱长唐映华怕担当责任,他强烈要求市国安队长叶旭东去市医院对我腰部拍片检查鉴定。经鉴定系胸腰椎陈旧性压宿性骨折(有本人腰背脊被伤害后的腰椎变形照)。
唐茂廷被暴力殴打造成腰椎变形 |
我被送回万源市第二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22天。在此非法关押拘留时,我因拒绝在拘留单上签名、审讯中拒绝回答莫须有的罪名指控、不签字,拒绝写所谓“三书”(即检讨书、悔过书、保证书),又因身体被严重伤害近两个月得不到治疗,于八月十二日傍晚,我竭尽全力呼叫抗议:要求国安和狱警立即释放我回家医检治疗。当场被狱警陈维平打击报复。他打电话报告请示市公安局政委刘××后,再次对我实施肉体伤害。他用四股扭合而成的电缆线鞭子朝我头部、肩背、腿部暴力抽打(约有十分钟时间,后来被当班狱警庞先佑出面阻止方才停止施暴),当时我全身被抽打的血肉模糊,遍体鳞伤,我身上的汗衫、裤子多处被血染。他们怕我出狱曝光留下证据,一直关押到我身上的伤痕痊愈后,才同意将我取保释放。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午后,万源市国安队队长叶旭东再次指使大竹河派出所所长万小川带领手下警察罗强、黄建平与大竹镇综治办主任曹先佑再次闯入我家,乘我一人在家之机将我强行绑架到万源市第二看守所拘押,并在同月三十一日市公安局举行的万人公捕公判大会上非法判我劳教一年半。当时的劳教通知书被我拒绝签收(有劳教通知书附件为证)。
二零零六年八月底那天中午,我牵着不满四岁的小侄女唐怡刚回到自己租住的房屋里,突然听见一熟悉的声音敲门叫话骗开房门,随即大竹镇党委书记张兴堂、副书记陈邦证、武装部长王成品、陈帮勇等人伙同万源市国安大队长叶旭东、副大队长王强、指导员孙红梅等八人相继闯入我家,叶旭东等人进屋便将我控制,其余人便满屋抄家。我家的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物品被国安劫走,随即叶旭东等人暴力从我怀中将小侄女唐怡抢夺甩在地上,他们不顾小孩被惊吓后连声呼喊“我要爸爸”的哭叫声,他们将小孩一人丢弃在家无人照料,毫无人性的将我暴力绑架殴打后拖下楼来推入警车劫持到万源市进修校“法制班”即洗脑班迫害近半月。
在洗脑班里,法轮功学员被高墙铁门封闭,洗脑班内设有九名武警,4名保安双重岗哨把关看守,每个法轮功学员身边两个陪教,每天陪吃、陪住、陪睡,休息时除了上厕所,不许随意走出卧室门,不许家人进门探视,严格限制了我们的人身自由,这里是地道的黑监狱。直接参与洗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有:市“610”办主任侯从成、赵成华、市党校校长(姓名不详)、市宣传部长黄忠平、市公安局法制科负责人、市国安大队长叶旭东、王强、指导员孙红梅等十多人。在洗脑班授课中,他们播放污蔑法轮功是“×教”的邪恶电视片给学员洗脑,授教人员还故意恶意中伤,天天向学员高压灌输诽谤师父、污蔑法轮大法的谎言及其它歪理邪说的毒素,企图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达到“转化”目的。为抵制洗脑迫害,在此期间我卧床不起,一直绝食抗议,导致我在精神上、身体上受到严重摧残。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中午,我和妻子王显银及子女一家正在吃午饭,万源市国安大队副队长王强与国安便衣刘玺、李雷东、毕孝雄伙同市河西派出所多个警察手持高压电警棍、敲门骗开我家房门,他们一拥而入。王强指使四名警察将我和妻子(王显银)控制在火炉桌上,然后开始摄像、满屋抄家抢劫。我们夫妇因高声谴责和极力阻止恶人的犯罪行为,王强心虚,立即拨打手机又调来十多名手持枪弹的全副武装特警,将我家内外团团围住,国安人员当场劫走我家私人财物手机一部,mp3三个,真相币二百元,大法书籍数本、师父法像一张、电话卡二十二张、真皮女式挎包一个,价值共两千多元。妻子王显银因极力阻止一群恶人的抢劫犯罪行为,被国安头子王强从她小腹部位暴力一脚踢出,倒退数步后,仰面摔倒在地,数分钟后才吃力地爬起来,身体明显受到暴力伤害。接着王强再次指挥众特警将我和已被伤害的妻子(王显银)夫妇二人仰面架起,从楼上拖至楼下暴力塞入警车劫持到市公安局。
在市公安局审讯室,王强、刘熙等人对我和妻子非法隔离审讯四个多小时后,他们将我送入市第二看守所决定拘留十五天,“拘留单”被我拒绝签收。暴力劫持中,王显银因其身体被严重伤害,行走困难,傍晚王强才通知女儿唐旭将其母亲王显银接回家。
由于遭受国安警察王强、刘玺等公安、特警二十多人的精神恐吓,暴力绑架伤害,王显银的精神和身体受到了严重摧残,从此导致她长期惊恐失眠,睡不着觉,开始出现饮食不思,气逆,腹胀腹痛,脚肿无力,月经错乱、尿胀尿痛、大便燥结、小便失禁、血崩、体重降到不足八十斤,身体急剧恶化。于二零一三年皇历三月二十五日(即五月四日)早晨七时后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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